联系方式
|
信息反馈
|
设计作品
|
网站地图
|
宜宾IT网
文章
|
网站首页
|
文章中心
|
交流论坛
|
博客Blog
|
网络课堂
|
您现在的位置:
会计自学吧
>>
文章中心
>>
会计资讯
>>
最新动态
>> 文章正文
专 题 列 表
相 关 文 章
美证券交易委员会称:可
一个会计岗位六人应聘 专
国际会计和报告准则政府
国际会计和报告准则政府
顺时应势,加速构建会计
重庆:CPA和CPV被聘为“财
专家:会计行业将面临淘
德勤组建跨境整合专家团
专家质疑证监会在德勤违
高校名企财会专家学者聚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载入中…
专家称:证监会已给科龙最严厉的处罚
专家称:证监会已给科龙最严厉的处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1 16:28:42
证监会对科龙行政处罚的结果一公布,马上引起社会上的极大反响。科龙连续三年财务报表作假、虚增利润3.9亿元,公司和有关责任人才被处以215万元的罚款,处罚会否太轻、违法成本是否太低,这会否反而起一个反面的示范效应呢?
长期研究金融证券
法规
的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东红昨天(5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指出,证监会已给了科龙最严厉的处罚。
根据《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所以,证监会对科龙和顾雏军的处罚已是
法律
规定的上限。
而且,证监会对科龙行政处罚的意义不仅在于处罚本身,还在于它给民事诉讼提供了条件。以前,有关证券的民事赔偿诉讼也有,但是公众有意识提起而且形成规模的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就是科龙案件。而证监会的处罚结果无疑提供了相关民事诉讼的前置条件。比如,上海法院此前没有受理对审计科龙财报的德勤的起诉,但现在已经没有理由不受理了。
因此,随着今后一系列民事诉讼的发起,科龙及顾雏军等人的违法成本将是惨重的。
至于顾雏军未来可能受到的刑事处罚,曾东红教授说,顾雏军等人实际上涉嫌犯了三种罪,即侵占公司财产罪、挪用资金罪以及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根据《刑法》的规定,侵占公司财产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可并处没收财产;犯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文章录入:码语者 责任编辑:码语者
【字体:
小
大
】【
发表评论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科龙被罚 严义明今赴广州告状
下一篇文章:
跨国生意增多会计硕士热门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会计自学吧 北京市丰台区 业务QQ 51174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