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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没有从业资格证不能当会计           
河南省财政厅:没有从业资格证不能当会计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1 16:59:01
 记者昨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后10类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取得从业资格才能从事相关工作。
    根据财政部新公布的行业规定:今后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相关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这十类相关人员分别包括:会计机构

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稽核人员,资本、基金核算人员,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人员,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人员,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人员,总账管理人员,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人员,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人员。


    新办法还明确规定,各单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对于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
文章录入:码语者    责任编辑:码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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