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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没有从业资格证不能当会计
河南省财政厅:没有从业资格证不能当会计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1 16:59:01
记者昨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后10类
会计
从业人员必须取得从业资格才能从事相关工作。
根据财政部新公布的行业规定:今后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相关
会计
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
会计
从业资格,这十类相关人员分别包括:
会计
机构
负责人(
会计
主管人员),出纳,稽核人员,资本、基金核算人员,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人员,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人员,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人员,总账管理人员,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人员,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人员。
新办法还明确规定,各单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对于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
文章录入:码语者 责任编辑:码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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