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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捐赠的实物资产的会计处理           
出售捐赠的实物资产的会计处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2 9:22:58
李先卿  初秀梅 

  根据财税字[1997]77号文规定 :纳税人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出售该资产或进行清算时,若出售或清算价格低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计入应纳税所 得或清算所得;若出售或清算价格高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出售收入扣除清理费用 后的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时,由于没有实际的货币流入,根据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可将捐赠视为一种投资行为,将接 受捐赠的实物资产价值计算出未来应交的所得税,暂记入“递延税款”科目中,在出售该项 捐赠的实物资产时,由于该项资产的所有收益已经实现,应将原记入“递延税款”科目的金 额转入“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根据上术规定,企业在接受和出售捐赠的实物资产时,应作如下会计处理:1当企业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时,假如受赠一台新机器( 下同),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贷:递延税款资本公积接受捐赠资产准备 

2 当企业出售捐赠的实物资产时,会计处理如下:①出售或清算价格低于接受捐赠时的实 物价格,应以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计入应纳税所得,会计分录为:借:递延税款贷: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借:资本公积——接受捐赠资产准备贷:资本公积——其他资 本公积转入②出售或清算价格高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出售收入扣除清理费后的 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会计分录为:借:所得税递延税款贷:应交税金— —应交所得税借:资本公积——接受捐赠资产准备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 下面就企业出售捐赠的实物资产时,可能发生上述两种情况分别举例说明: 

1A公司 接受B企业捐赠的旧设备一台,原价35000元,经评估确认价为30000元。半年后 A公司出售该设备,转让价格为26000元。A公司适用所得税率为33%,计算所得税 时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同)。①A公司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时,会计分录为:借:固定 资产  35000贷:累计折旧   5000递延税款    9900资本公积—— 接受捐赠资产准备    20100②A公司出售该捐赠的实物资产时,因为出售捐赠的实 物资产的价格26000无低于接受捐赠时的评估确认价格30000元,故应以接受评估 确认价3000元记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故应把“递延税款”科目的金额转 入“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会计分录:借:递延税款    9900贷:应交 税金——应交所得税   9900借:资本公积——接受捐赠资产准备  201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    20100 

2A公司接受C企业捐赠新轿车一 辆,价格为150000元,八个月后该公司将捐赠的轿车出售,转让价格为160000 元。①A公司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时,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    150000 贷:递延税款    49500资本公积——接受捐赠资产准备    100500②A公 司出售该捐赠的实物资产时,会计分录为:由于出售该捐赠的实物资产价格160000 元高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150000元,应以出售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出售该捐赠 的实物资产时应交的所得税=160000×33%=52800(元),出售该捐赠的实 物资产净收益的所得税=(160000-150000)×33%=3300(元),会 计分录为:借:所得税    3300递延税款    49500贷:应交税金——应交 所得税  52800借:资本公积——接受捐赠资产准备   100500贷:资本 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   100500 

来源:纳税人2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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