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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中货币资金核算的六大变化           
《企业会计制度》中货币资金核算的六大变化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2 9:23:22

林志新、王道顺  

   一、细化了其他货币资金核算中会计科目的编号方法  
    
  新会计制度在一级会计科目其他货币资金(编号为1009)下,将其明细科目外埠存款、银行本票、银行汇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存出投资款分别编号为100901、100902、100903、100904、100905和100906,而旧会计制度中仅对一级会计科目其他货币资金进行了编号。新旧会计制度相比较,新会计制度细化了其他货币资金核算中会计科目的编号方法,更有利于广大财会人员进行实务操作。  
    
  二、规定了现金长、短款的核算方法  
    
  新会计制度规定: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短缺,应按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现金溢余,按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这表明新会计制度中将企业发生现金长短款的会计事项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旧会计制度对此问题未作明确规定,但相关会计专业教材及现行会计实务中均将现金长款和现金短款分别通过“其他应付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两者相比较,新会计制度明确了现金长、短款的核算方法,更加符合财产清查结果的会计处理方法。  
    
  三、明确了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日期和依据  
    
  新会计制度在资产类科目1002银行存款第四条中分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结算、委托收款结算、托收承付结算、以现金存入银行和发生的存款利息共九种情况,详细介绍了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日期和依据。旧会计制度对此未作明确规定,两者相比较,新会计制度更具可操作性。  
    
  四、修改了筹建期间发生外币存款余额汇兑损益的核算方法  
  新会计制度在资产类科目1002银行存款第六条中规定,期末,各种外币存款余额应按期末汇率折合为人民币,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分别情况处理: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旧会计制度中将其作为递延资产处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中将其作为开办费处理。新旧会计制度相比较,新会计制度更加符合国际会计惯例。  
    
  五、增加了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收不回来情况下的核算方法  
    
  新会计制度在资产类科目1002银行存款第七条中规定,企业应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并定期对银行存款进行检查,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已经部分不能收回,或者全部不能收回的,例如,吸收存款的单位已宣告破产,其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或者全部不能清偿的,应当作为当期损失,冲减银行存款,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旧会计制度对此未作任何规定,新旧制度相比较,新会计制度更加完善。  
    
  六、调整了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内容  
    
  新会计制度在资产类科目1009其他货币资金第一条中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旧会计制度中规定:其他货币资金核算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等内容。新旧会计制度相比较,新会计制度在其他货币资金核算中除继续保留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五项核算内容外,增加了存出投资款核算内容,删减了在途货币资金核算内容,使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内容更加符合我国经济生活的实际情况。  
    
  作者单位:空军后勤学院七系

中国财政杂志社《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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