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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违规有法可依           
注册会计师违规有法可依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18 11:15:03

     违反注册会计师法、违反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等25种情形成惩戒重点

  本报综合报道

      今后我国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违规行为进行惩戒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陈毓圭1月5日说,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迈出了我国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重要一步。   
  陈毓圭在接受采访时说,刚刚实施的《惩戒办法》将25种执业违规行为作为惩戒的重点,内容覆盖违反注册会计师法、违反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的情形,并规定了各种行为的具体构成以及相应惩戒。   

  此外,该办法借鉴国外注册会计师行业成功的做法,将惩戒种类科学设置为训诫、行业内通报批评和公开谴责三种方式。该办法还明确了惩戒的程序和相关权利义务等。   

  2004年,中注协开始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制度, 2006年又在全国抽查1248家会计师事务所,占年初全国事务所总数的24%。重点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事务所,从事工商年检审计和验资业务较多的事务所,以及新设立和小规模的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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